3月24日,几内亚内阁会议称依据《矿业法》有关规定决定,对所有矿业公司50%的产品行使运输权;对矿企产品拥有营销权和优先购买权;对正在生产但股份尚未转让给国家的矿业公司,营销权将被追溯行使。会议要求地矿部尽快调查矿业公司相关情况,加快新公司向国家转让股份。